按揭是英文“mortgage”(抵押)的音译,我们目前所使用的银行按揭的正确名称是购房抵押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先行支付房款给开发商,购得房屋所有权将抵押在银行,以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本息。
“按揭”具有房地产抵押及分期还款两层含义,如果贷款人违约,银行有权收走房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人是贷款银行,借款人无权把抵押物 转让、买卖、出租、赠与、再抵押。
借款人在转让、买卖该房产前,必须还清贷款本息,注销抵押登记;
出租或再抵押须经过抵押权人同意;
赠与或继承时,受赠人或继承人须在接受房产起30天内持有关法律文件办理变更手续,并愿意继续履行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