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
(一)按月等额本息法
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期限(月)
月均还本息 = 贷款额× (1+月利率)贷款期限(月) -1
其中:月还利息 = 贷款余额×月利率 月还本金 = 月均还本息 – 月还利息
(二)按月等额本金法 月还本息 = 月均还本金 + 月还利息
其中:月均还本金 = 贷款额÷贷款期限(月) 月还利息 = 贷款余额×月利率
2、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帐户(单位代扣款的由单位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出),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的资金除含每月正常还款外,还应包括罚息部分。
3、月超额还款或提前还款,按实际贷款余额计收利息。
4、贷款清偿完毕后,应到承办银行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解除房屋抵押。如系提前还款,还可凭此证明到保险公司按实际贷款期限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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